蔬菜冷链加工仓储物流中心—设备采购
发布时间:2016-11-15 11:55 作者:parsonthor
公告标题:蔬菜冷链加工仓储物流中心—设备采购(制冷设备及安装)开始时间:2013-04-22截止时间:2013-04-28开标时间:2013-05-20采购目录:其他工程招标项目编号:QPZFCGGC2013-130代理机构名称: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青浦白鹤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撰写人:臻诚建设咨询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预算单位的委托,对蔬菜冷链加工仓储物流中心——设备采购(制冷设备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蔬菜冷链加工仓储物流中心——设备采购(制冷设备及安装);
2、采购编号:QPZFCGGC2013-130;
3、项目主要内容:制冷设备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预算:人民币1907.86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相关网址:www.zfcg.sh.gov.cn);未登记的供应商,可先报名再按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前完成登记手续;
3.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
4.其中主要制冷设备(并联机组,蒸发式冷凝器,冷风机、冷库板等主要设备)必须是投标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或者是具有制造厂家项目授权委托书的代理经销商,如果最终制造厂家参与投标,且不能授权任何代理经销商参与投标,如果最终制造厂家不参与投标,最终制造厂家只能授权唯一一家代理经销商参与投标且生产企业需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冷设备》)
5.投标企业需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企业需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限制冷管道)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单位需有近三年同等类型工程经验,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8.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当年年检有效印鉴);(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上述相应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6.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以上原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还。如有遗漏,公告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其他: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3年4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时,委派授权代表携带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青浦区盈港路1555弄53号报名及购买标书,标书售价300元/本。
五、截标、开标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5月20日上午09:00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港路1555弄53号
六、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晶晶
电话:59203378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白鹤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上海弘阳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白鹤镇建屯路130号
邮编:201700
联系人:蒋工
电话:021-62200060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询问或质疑。